| 更新时间:2023-07-11 16:01 | 信息编号:3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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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元的球鞋被炒到7万! 曝天价球鞋交易平台“割韭菜操作”
高价球鞋的“财富密码”:
明星同款、联名款、限量版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明星同款、联名、限量版是高价球鞋的“财富密码”。 天价球鞋“ Barb”具备明星效应、联名、限量版属性。 据悉,“AJ1 Barb 三方联名款”是国际运动品牌 Nike 旗下品牌、日本原宿教父藤原浩的独立品牌、美国说唱歌手个人品牌 Jack 的三方联名款斯科特. 藤原浩和Scott分别在国内外潮流圈和音乐圈颇具影响力。 同时,作为限量版球鞋,消费者无法在普通销售渠道购买“闪电倒刺”,而是需要在各大平台“抽签”。
此外,明星同款的标志也与得物平台上的高价球鞋密不可分。 南都记者在得物平台搜索“周杰伦同款”,发现至少8款高价运动鞋,最高售价超过1万元。
与高价球鞋相伴的,还有远远配不上其高价的产品品质。 南都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看到,涉及高价球鞋的投诉多起。 其中,一名用户今年5月投诉,他在得物平台购买了一双价值5726.92元的耐克鞋,收到货后发现有大量氧化污渍。 用户与得物平台沟通后,获得了代金券补偿,但得物仍允许用户继续在平台上销售这双有质量问题的高价鞋。
天上人间疑点重重:
高价球鞋反复上架销售是否有利可图?
得物平台不止一次遇到天价鞋。 2021年4月,李宁韦德之道4银白色款上市,售价1499元,在得物APP上一度挂牌售价48880元。 此外,李宁韦德之道7粉色款和安踏哆啦A梦联名款黑白款都被炒到了高价。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事件中,得物平台也回应称,“本次网传涉及的三款球鞋价格均由平台卖家亲自设定,在卖家设定的价格下没有买家进行交易。” “或者买家很少。目前,这三款价格波动过大的球鞋已经被禁止销售。”
可见,对卖家定价的回应以及禁止、下架的处理,似乎是得物平台应对天价球鞋风暴的“套路”。 然而,相关球鞋交易平台为何屡屡允许价格波动明显的天价卖家入市呢?
据南都记者实测,得物平台成为个人卖家销售鞋子时,平台将收取交易价格5%的技术服务费和1%的转让费。 产品须符合投标页面上规定的标准。 另外还有固定检验费8元、鉴定费15元、包装服务费10元。 以出售一款售价2479元的球鞋为例,除了固定费用外,平台还扣除了123.95元的技术服务费和24.79元的转让费,最终卖家获得了2297.26元。
同理,球鞋的价格越高,平台按比例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和转让费就越高。 可见,昂贵的球鞋一旦售出,平台还将按照上述比例收取高价5%的技术服务费和1%的转让费。
平台允许卖家炒作天价球鞋是否违法? 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朱益聪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经营者之间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不得通过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服务交易,不得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 得物平台若有上述行为,则涉嫌违法。
交易平台上仍有不少高价球鞋出售涉及法律风险
南都记者在得物平台搜索发现,虽然高帮“闪电倒刺”已下架,但仍有多款高价球鞋在售,而且这些球鞋仍有一定的交易量。 以 Off-White x Air 1 Retro High“” 为例。 该鞋售价为1499元,9月22日最高价为66999元。根据得物平台的交易记录,该鞋自9月份以来已发生14笔交易,每笔交易价格约为3万元。 最高成交出现在9月5日,成交价为52999元。
为什么有人愿意花钱买天价运动鞋? 事实上,下单高价球鞋的人不仅会是球鞋爱好者,还会参与炒鞋的投机者。
统计显示,与股票市场类似,球鞋发售后,出现了活跃的二级市场。 一位球鞋经营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每当新款限量球鞋发布时,“大经销商”和“小散户”都会通过各种方式扫货、分批备货,到货后再出售。价格达到高点。 。 在得物平台上,在收藏栏里,可以看到用户收藏球鞋后的价格变化。
事实上,在炸鞋产业链中,每一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朱一聪告诉南都记者,如果“炒鞋”商家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则涉嫌违反《价格法》;如果“炒鞋”商家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则涉嫌违反《价格法》; 除了假冒伪劣球鞋的风险外,买家还需要为自己购买球鞋,以便高价出售。 赚取差价的“炒鞋”行为承担着市场风险。 此外,个别运动鞋网络交易平台利用运动鞋价格波动进行运动鞋证券化或者期货交易的,必须按照《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对炒鞋有规定吗? 南都记者发现,早在2019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就曾发布题为《谨防“炒鞋”热,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金融简报,其中明确指出,“国内球鞋转售中的“炒鞋”现象。 ”,实际上是一场敲锣打鼓、散布花式的资本游戏,提醒各机构高度关注,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防范此类风险。
财报还提醒,“炒鞋”交易呈现证券化趋势,日交易量巨大。 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炒鞋”平台提供分期付款等杠杆服务,助长金融风险。 此外,操作暗箱操作,一旦平台“跑路”,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此外,深圳市金融监管局还表示,自2019年10月开始,深圳加大了对辖区内炸鞋、炸盲盒、炸扭蛋、炸娃娃机等的排查力度,强化风险防控。
不过,朱一聪表示,虽然一些地方相关部门已要求从事二手交易的平台制定规则,规范炒鞋现象,部分交易平台也发布了“穿鞋不炒鞋”的建议,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鞋市场的监管政策仍存在空白。 单纯依靠调查、督促平台制定自己的规则只是治标不治本,亟待相关政府部门加大约束和监管。
采写:见习记者严兆新、记者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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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元的球鞋被炒到7万! 曝天价球鞋交易平台“割韭菜操作”
高价球鞋的“财富密码”:
明星同款、联名款、限量版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明星同款、联名、限量版是高价球鞋的“财富密码”。 天价球鞋“ Barb”具备明星效应、联名、限量版属性。 据悉,“AJ1 Barb 三方联名款”是国际运动品牌 Nike 旗下品牌、日本原宿教父藤原浩的独立品牌、美国说唱歌手个人品牌 Jack 的三方联名款斯科特. 藤原浩和Scott分别在国内外潮流圈和音乐圈颇具影响力。 同时,作为限量版球鞋,消费者无法在普通销售渠道购买“闪电倒刺”,而是需要在各大平台“抽签”。
此外,明星同款的标志也与得物平台上的高价球鞋密不可分。 南都记者在得物平台搜索“周杰伦同款”,发现至少8款高价运动鞋,最高售价超过1万元。
与高价球鞋相伴的,还有远远配不上其高价的产品品质。 南都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看到,涉及高价球鞋的投诉多起。 其中,一名用户今年5月投诉,他在得物平台购买了一双价值5726.92元的耐克鞋,收到货后发现有大量氧化污渍。 用户与得物平台沟通后,获得了代金券补偿,但得物仍允许用户继续在平台上销售这双有质量问题的高价鞋。
天上人间疑点重重:
高价球鞋反复上架销售是否有利可图?
得物平台不止一次遇到天价鞋。 2021年4月,李宁韦德之道4银白色款上市,售价1499元,在得物APP上一度挂牌售价48880元。 此外,李宁韦德之道7粉色款和安踏哆啦A梦联名款黑白款都被炒到了高价。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事件中,得物平台也回应称,“本次网传涉及的三款球鞋价格均由平台卖家亲自设定,在卖家设定的价格下没有买家进行交易。” “或者买家很少。目前,这三款价格波动过大的球鞋已经被禁止销售。”
可见,对卖家定价的回应以及禁止、下架的处理,似乎是得物平台应对天价球鞋风暴的“套路”。 然而,相关球鞋交易平台为何屡屡允许价格波动明显的天价卖家入市呢?
据南都记者实测,得物平台成为个人卖家销售鞋子时,平台将收取交易价格5%的技术服务费和1%的转让费。 产品须符合投标页面上规定的标准。 另外还有固定检验费8元、鉴定费15元、包装服务费10元。 以出售一款售价2479元的球鞋为例,除了固定费用外,平台还扣除了123.95元的技术服务费和24.79元的转让费,最终卖家获得了2297.26元。
同理,球鞋的价格越高,平台按比例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和转让费就越高。 可见,昂贵的球鞋一旦售出,平台还将按照上述比例收取高价5%的技术服务费和1%的转让费。
平台允许卖家炒作天价球鞋是否违法? 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朱益聪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经营者之间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不得通过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服务交易,不得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 得物平台若有上述行为,则涉嫌违法。
交易平台上仍有不少高价球鞋出售涉及法律风险
南都记者在得物平台搜索发现,虽然高帮“闪电倒刺”已下架,但仍有多款高价球鞋在售,而且这些球鞋仍有一定的交易量。 以 Off-White x Air 1 Retro High“” 为例。 该鞋售价为1499元,9月22日最高价为66999元。根据得物平台的交易记录,该鞋自9月份以来已发生14笔交易,每笔交易价格约为3万元。 最高成交出现在9月5日,成交价为52999元。
为什么有人愿意花钱买天价运动鞋? 事实上,下单高价球鞋的人不仅会是球鞋爱好者,还会参与炒鞋的投机者。
统计显示,与股票市场类似,球鞋发售后,出现了活跃的二级市场。 一位球鞋经营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每当新款限量球鞋发布时,“大经销商”和“小散户”都会通过各种方式扫货、分批备货,到货后再出售。价格达到高点。 。 在得物平台上,在收藏栏里,可以看到用户收藏球鞋后的价格变化。
事实上,在炸鞋产业链中,每一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朱一聪告诉南都记者,如果“炒鞋”商家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则涉嫌违反《价格法》;如果“炒鞋”商家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则涉嫌违反《价格法》; 除了假冒伪劣球鞋的风险外,买家还需要为自己购买球鞋,以便高价出售。 赚取差价的“炒鞋”行为承担着市场风险。 此外,个别运动鞋网络交易平台利用运动鞋价格波动进行运动鞋证券化或者期货交易的,必须按照《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对炒鞋有规定吗? 南都记者发现,早在2019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就曾发布题为《谨防“炒鞋”热,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金融简报,其中明确指出,“国内球鞋转售中的“炒鞋”现象。 ”,实际上是一场敲锣打鼓、散布花式的资本游戏,提醒各机构高度关注,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防范此类风险。
财报还提醒,“炒鞋”交易呈现证券化趋势,日交易量巨大。 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炒鞋”平台提供分期付款等杠杆服务,助长金融风险。 此外,操作暗箱操作,一旦平台“跑路”,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此外,深圳市金融监管局还表示,自2019年10月开始,深圳加大了对辖区内炸鞋、炸盲盒、炸扭蛋、炸娃娃机等的排查力度,强化风险防控。
不过,朱一聪表示,虽然一些地方相关部门已要求从事二手交易的平台制定规则,规范炒鞋现象,部分交易平台也发布了“穿鞋不炒鞋”的建议,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鞋市场的监管政策仍存在空白。 单纯依靠调查、督促平台制定自己的规则只是治标不治本,亟待相关政府部门加大约束和监管。
采写:见习记者严兆新、记者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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