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3 09:03 | 信息编号:7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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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踩邻居鞋被诉280元:为何拿走鞋子却被告知做得好?
上海一女子下高铁时不小心踩到邻居鞋子,获赔280元。 按理说,如果你不小心踩到,你的鞋子不会被损坏,但事实不应该是这样。 但在邻居大闹并报警后,踩到鞋子的女子无奈认输。 但戏剧性的是,女子踩踏鞋子补偿后,却把鞋子拿走,并声称要扔掉。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整个事件应该分为两半。 前半段讲“补偿”,后半段讲“补偿”。 但回顾公共生活的实际规模,整个事件的引发却是小题大做,因为谁都知道“踩鞋赔偿”并不是常识。
所以,从上半场的“补偿”来看,更像是一场冲突,于是下半场的“补偿”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要知道280元就可以买断这双鞋的所有权,可见这双鞋本身并不值钱。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前半段的“死亡”就更让人难以理解了。
但即便如此,我们仍然需要对“踩鞋能否索赔”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鞋子被踩到,肯定不会妨碍继续穿着,但如果确实影响了穿着的舒适度,索赔是没有问题的。 但一般来说,大多数人的鞋子价格不会超过500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被踩了,你就必须要求赔偿,这总是违背正常秩序的。
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很多人看到报道后,都觉得那位踩着鞋子把鞋子拿走的女子“做得很好”。 这是因为人们讨厌欺诈的逻辑。 而且很多情况下,除了搞“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实在没有什么好的处理办法。
简单地说“你不讲武德,我也不讲武德”已经成为常见的解决办法。 说实话,如果是安抚性的赔偿程序,大概就不会出现“拿走鞋子”这样的事情了。 那么回到“补偿”的尴尬,最根本的问题就在于“补偿”的荒谬。
如果“踩鞋索赔”成立,那么鞋子可能需要像汽车一样需要全套保险,但如果真是这样,人们的出行就会变得非常麻烦。 但我们都知道,大城市公交高峰时段踩鞋的情况随时可能发生,甚至人与人之间的身体接触也是不可避免的。 追求它实在是难以想象。
而在踩与被踩方面,在没有完整的证据链的情况下,我们很难说谁是主动的,谁是被动的,因为人的运动轨迹是比较随机的,不存在像这样更通用的交通规则。汽车。 克制。 当涉及到索赔时,确实最好不要争论。
当然,如果鞋子真的很贵,已经被踩到不能再穿的地步,那么就算是赔偿也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尺度。 至少让踩鞋的人来承担全部费用是不合理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绝对主张”确实是不可接受的。
另外,作为公共场所的小摩擦,如果不是特别大的问题,最好不要跨越道德界限,否则很容易遭到道德反弹。 因此,在判断踩鞋赔偿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时,最好根据损失的大小来判断。
上面提到的被踩到的鞋子,顶多也不会超过280元。 不然的话,踩到鞋子的女人怎么能顺利把鞋子拿走呢? 那么问题就来了。 既然是一双不超过300元且没有破损的鞋子,为什么要直接要求“全额付款”赔偿呢?
对于这个问题,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 但由于赔偿数额较小,踩到鞋子的女子按时事只能“赔钱避祸”。 不得不说,如果道义与法理没有明确的界限,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趁机打劫。
同时,对于鞋鞋后续索赔的舆论主要由赔偿索赔人进行。 当然,这也是道德谴责的主要领域。 因此,议程“一边倒”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作为“索赔者”,踩鞋过程中是否是故意的,或者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都需要一定的考虑。
因为舆论的议程通常都是铁板一块,这并不一定是正常的。 我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为了捍卫“赔偿”,而是作为类似的“舆论斗争”,我们必须给双方足够的话语权。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加立体地看待是非。
毕竟,无论是踩鞋女人的声音,还是舆论议程对踩鞋女人声音的想象,都是基于道德事实,而非真相。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踩的人不站出来表明自己的立场,即使舆论看起来有定论,但实际上也是一种隐瞒的状态,并不能认为是完全可靠的。
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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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踩邻居鞋被诉280元:为何拿走鞋子却被告知做得好?
上海一女子下高铁时不小心踩到邻居鞋子,获赔280元。 按理说,如果你不小心踩到,你的鞋子不会被损坏,但事实不应该是这样。 但在邻居大闹并报警后,踩到鞋子的女子无奈认输。 但戏剧性的是,女子踩踏鞋子补偿后,却把鞋子拿走,并声称要扔掉。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整个事件应该分为两半。 前半段讲“补偿”,后半段讲“补偿”。 但回顾公共生活的实际规模,整个事件的引发却是小题大做,因为谁都知道“踩鞋赔偿”并不是常识。
所以,从上半场的“补偿”来看,更像是一场冲突,于是下半场的“补偿”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要知道280元就可以买断这双鞋的所有权,可见这双鞋本身并不值钱。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前半段的“死亡”就更让人难以理解了。
但即便如此,我们仍然需要对“踩鞋能否索赔”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鞋子被踩到,肯定不会妨碍继续穿着,但如果确实影响了穿着的舒适度,索赔是没有问题的。 但一般来说,大多数人的鞋子价格不会超过500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被踩了,你就必须要求赔偿,这总是违背正常秩序的。
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很多人看到报道后,都觉得那位踩着鞋子把鞋子拿走的女子“做得很好”。 这是因为人们讨厌欺诈的逻辑。 而且很多情况下,除了搞“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实在没有什么好的处理办法。
简单地说“你不讲武德,我也不讲武德”已经成为常见的解决办法。 说实话,如果是安抚性的赔偿程序,大概就不会出现“拿走鞋子”这样的事情了。 那么回到“补偿”的尴尬,最根本的问题就在于“补偿”的荒谬。
如果“踩鞋索赔”成立,那么鞋子可能需要像汽车一样需要全套保险,但如果真是这样,人们的出行就会变得非常麻烦。 但我们都知道,大城市公交高峰时段踩鞋的情况随时可能发生,甚至人与人之间的身体接触也是不可避免的。 追求它实在是难以想象。
而在踩与被踩方面,在没有完整的证据链的情况下,我们很难说谁是主动的,谁是被动的,因为人的运动轨迹是比较随机的,不存在像这样更通用的交通规则。汽车。 克制。 当涉及到索赔时,确实最好不要争论。
当然,如果鞋子真的很贵,已经被踩到不能再穿的地步,那么就算是赔偿也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尺度。 至少让踩鞋的人来承担全部费用是不合理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绝对主张”确实是不可接受的。
另外,作为公共场所的小摩擦,如果不是特别大的问题,最好不要跨越道德界限,否则很容易遭到道德反弹。 因此,在判断踩鞋赔偿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时,最好根据损失的大小来判断。
上面提到的被踩到的鞋子,顶多也不会超过280元。 不然的话,踩到鞋子的女人怎么能顺利把鞋子拿走呢? 那么问题就来了。 既然是一双不超过300元且没有破损的鞋子,为什么要直接要求“全额付款”赔偿呢?
对于这个问题,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 但由于赔偿数额较小,踩到鞋子的女子按时事只能“赔钱避祸”。 不得不说,如果道义与法理没有明确的界限,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趁机打劫。
同时,对于鞋鞋后续索赔的舆论主要由赔偿索赔人进行。 当然,这也是道德谴责的主要领域。 因此,议程“一边倒”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作为“索赔者”,踩鞋过程中是否是故意的,或者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都需要一定的考虑。
因为舆论的议程通常都是铁板一块,这并不一定是正常的。 我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为了捍卫“赔偿”,而是作为类似的“舆论斗争”,我们必须给双方足够的话语权。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加立体地看待是非。
毕竟,无论是踩鞋女人的声音,还是舆论议程对踩鞋女人声音的想象,都是基于道德事实,而非真相。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踩的人不站出来表明自己的立场,即使舆论看起来有定论,但实际上也是一种隐瞒的状态,并不能认为是完全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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